被錯讀的心,被誤解的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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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
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孟子

十二月十五日,吳淑珍女士在台北地方法院昏厥而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迄今仍在病房之中。對於吳淑珍的健康情形,某些國民黨政治人物、名嘴與媒體提出質疑、冷嘲熱諷或冷漠以對。這樣的態度在社會上引起的反彈不小,「義憤填膺」可能尚不足以形容這股反彈:對照於民進黨人,包括陳總統與其夫人,對車禍重傷的邵曉鈴所立即表達的關懷祝福,那些人以怨報德的態度更使得眾怒近乎沸騰。

十二月二十日,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該黨中常會上終於對此事做出(半)公開回應,他說:「像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上週出庭昏倒的情況,我們應該表達關心,不必去奚落,因為我們應該更厚道。」先不管這句話的內容有什麼問題,光是其時間點(當時已是吳淑珍住院第六天)所反映出來的政治智商,就可能會讓馬英九的政治對手們笑破肚皮(冷笑爆笑,任君選擇)。旁觀者如我則只有苦笑的份。

苦笑,倒並非全因為覺得由這樣的人所領導的國民黨實在前途堪虞,而是因為整件事情透露出一些值得重視的政治—文化問題。



聯合報的「人性」

也真湊巧(喔,是巧合嗎),聯合報在十二月二十日登出〈國務費案的人性觀: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這麼一篇社論。該報主張:

「面
對吳淑珍的情狀,有人『惻隱之心』較重,有人『是非之心』較重。這是『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交戰的一幕,未來必須在『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間取得
平衡,不宜因審判進行而不顧吳淑珍的病體,亦不可因吳淑珍的病體而扼殺了審判的進行。二者中任一種結局,皆是違反了人性的期待。因此,在面對本案時,應當
注意人性中各種期待的平衡體現,尤其不能玩弄人性。」

此段「讀」起來感覺「四平八穩」,好一派「社論」風格。但是,就「書寫」上而言,「引號」也未免用得太多了吧。整篇社論共1404字,29句,其中就用了44次引號。聯合報是不是在進行「引號」年終大清倉?如果「引號」過剩,不介意我搬「幾個」來用吧?!

標點符號的問題看似枝節,但不失為閱讀該篇社論的線索。稍後我們會重拾這條線索。現在,先讓我們直接討論構築該篇社論的基礎概念,亦即「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

此二詞出自《孟子》之〈公孫丑上˙第六章〉:

「人
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
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
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者也。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
之,不足以事父母。」

如果把「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
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抽離出來讀,這四種「心」是並列於同一位階。若屬同一位階,就可以像聯合報所說的那樣,尋求「在『惻隱之心』與
『是非之心』間取得平衡」。但是,讀書不能這樣讀。套個成語,這樣讀法是斷章取義(讀書要看前後文,學校老師有教吧)。

此章劈頭即說「人
皆有不忍人之心」,其後又舉「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為例,以說明何以見得「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至於其它三種心,不見孟子舉例。為什麼?一個最簡單的解釋:
孟子只挑重點舉例。從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在文句中的排列順序,也可清楚看出「不忍人之心」的重要性(儒家注重「本末先後」之辨,學校老師沒教嗎)。

把這一章對照前後兩章來讀,則可以看得更清楚。第五章原文如下:

「尊
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則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矣。關譏而不征,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
矣。耕者助而不稅,則天下之農,皆悅而願耕於其野矣。廛無夫里之布,則天下之民,皆悅而願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則鄰國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
攻其父母,自生民以來,未有能濟者也。如此,則無敵於天下,無敵於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一章所講的五件事,背後其實只有一個原則,即《孟子正義》所說的「不肯為其所惡,而賊其所好」,用現代白話來講,執政者要體恤人民,也就是行仁政。往前推
到第三章,孟子就已在談仁政。著名的「以力假仁者霸」一語即出於此章。在區分王道(以德服人)與霸道(以力服人)時,第三章即點出要為政者要做到讓人民
「中心悅而誠服」。

其後,第四章提出警告:「仁則榮,不仁則辱」。不行仁政的下場是「自作孽,不可活」。把醜話說前頭之後,接下來孟子在第五章講施行仁政
的好處(看來孟子還蠻懂得行銷之道)。

到了第六章,孟子知道為政者會找藉口推託牽拖,而又進一步闡明:「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的道理其實源自人的本性。然後再作一次利弊得失的比較:若把這個本性發揚光大,則可以治天下;反之,若不充分發揚人的本性,則連自己的父母都照顧不好。

講人性,從「不忍人之心」講起,從解釋「仁」的根源開始。這是重點。到了第七章,還是在講「仁」的道理:

「矢
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不仁不智,無禮無義,人役也。人役而恥為役,由弓人而恥為弓,矢人而恥為矢也。如恥之,莫如為仁。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後
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

由是非之心所衍出的「智」如何運用?孟子的回答是:「仁」還是
基本原則(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最後藉由射手的例子(箭射得不準,得怪自己),孟子講「反求諸己」的必要性,來呼應前一章「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
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再次強調自己要求自己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禦而不仁是不
智也」,既然如此,吳淑珍該不該出庭的問題,根本不用在仁與智的問題上囉唆。司法案件審理何嘗不是一種「術」?「術不可不慎也」,其中的思考判斷自然也不
能脫離「仁」的原則。孔孟思想體系以仁為核心,這種ABC級的觀念,學校老師應該講過好幾遍了吧。對照孟子的這幾章與聯合報的社論,實在很難不懷疑:自認
是中國人的聯合報諸公到底是否曾好好讀過中國聖賢書?

若把吳淑珍該不該出庭的問題拿去問孟子,他八成會斥道:「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的書讀通,書上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我不是早兩千多年前就講過了嗎?」的確,梁惠王問孟子「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所得到的回答是:

「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身體狀況如八十五歲老人的吳淑珍還躺在病床上,醫院也公布了其血壓脈搏等數據資料,出不出庭的答案不就很清楚了嗎?

退
一萬步說,即使吳淑珍因健康欠佳而繼續無法出庭,國務機要費一案也不是永無審理的一日。畢竟,從現在算起,不到一年半,陳總統即將卸任,而依照陳瑞仁的起
訴書來看,檢方屆時極有可能起訴陳水扁。現在何必急著讓吳淑珍冒著生命危險去出庭呢?扣掉任何感情因素,純以理智來推論吧。讓吳淑珍好好休養,身體恢復到
足堪出庭應訊,這其實才是最符合多數台灣人民(包括希望看到吳淑珍本人在法庭上被定罪的人、希望看到法庭宣告吳淑珍無罪的人、還有只是希望知道吳淑珍到底
有沒有罪的人)所期待的吧!

同意吳淑珍因病不出庭,並不意味著因惻隱之心而放棄是非之心。這種輕重緩急的分辨,菜市場賣菜的歐巴桑就算只有小學畢業,也懂箇中道理。不勞聯合報諸公說明(何況講得又不好)。

惻隱之心的體現是自然的、立即的。關於這一點,我們還會再回來討論。現在先pass到「是非」問題。哈!這可有得討論的了。聯合報在同一篇社論中寫道:

「更
進一步探究下去,吳淑珍在二十一年前車禍受傷的那一幕,也曾對『人性』造成強烈衝擊。車禍發生,陳水扁夫婦指控是『政治謀殺』,後來並屢屢炒作那場『政治
車禍』,將吳淑珍塑造成一個被『政治謀殺』的民主烈士,激起了人性中的『惻隱之心』。然而,事後卻證明,肇事的運磚車司機張榮財根本是陳水扁的支持者,那
場車禍純然是一場『交通意外』而已。但是,陳氏夫婦卻咬死張榮財不放,將他告到法院;而就在法院可能證實張榮財非『政治謀殺』時,陳氏夫婦又突然撤回了告
訴,使張榮財竟然失去了洗刷平反、由法院還他清白的機會。陳氏夫婦為了製造『政治謀殺』的神話,竟然如此糟蹋一名運磚工人的清白,請問『是非之心』何在?
人性何在?」

聯合報所「探究」的顯然不夠深,引號倒還是一樣用得勤(十個)。首先,「肇事的運磚車司機張榮財根本是陳水扁的支持者」到底成不成立?根據什麼?若是張榮財自己所說的,根據同一推理方式,那國務機要費一案也不用審了吧,吳淑珍不是否認自己有罪了嗎?


次,不管張榮財是不是陳水扁的支持者,如果是他被威脅或利誘而進行一場「政治謀殺」呢?如果我們發揮一下「三一九真調會」的懷疑精神,我們甚至還可以推
論:找個陳水扁支持者來謀殺陳水扁,豈不更是天衣無縫?即使是這樣,張榮財還是情有可原,因為當時還在戒嚴時代,一旦「有關單位」出面,誰敢不買帳?命不
要囉?

而且,如果那場車禍真的是像聯合報所斬釘截鐵地說的「交通意外」,而陳水扁夫婦當時又不撤回告訴,張榮財先生絕對會被依刑法第
284條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這對一位運磚工人是很大的負擔。而如果當年陳氏夫婦不撤回告訴,今天是不是又會被說是沒有惻隱
之心呢?一件車禍,還真是橫看成嶺側成峰啊。

同樣橫看成嶺側成峰的還有該篇社論最末一句:

「只是,陳水扁當年撤回告訴,是剝奪了法院證實運磚工人張榮財清白的機會;如今,陳水扁夫婦用盡心機阻撓『一審』,卻是欲剝奪司法審判貪汙犯的機會。」


講一遍,這裡犯不著把一審加上引號。聯合報顯然在法院終結審判前即認定貪污罪成立。好吧!懶得再跟聯合報講無罪推定原則了。光是聯合報這句話就可以讓總統
夫婦反過來用,說:「我們不希望被剝奪了由法院證實我們清白的機會,所以指控我們『阻撓一審』是完全不合邏輯的」。聯合報諸公的思慮呀,有欠周詳咧。


後,在提醒聯合報諸公讀書得看上下文之餘,還要拜託他們看歷史案件不能將之自歷史脈絡抽離。若吳淑珍車禍是一場政治謀殺,當時的法院除非吃了熊心豹子膽,
哪敢把那個案子判為政治謀殺?

話說當時的黨外乃至整個台灣社會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記憶猶新,吳淑珍的遭遇當然會被視為政治謀殺所致。如果那不是場政治謀
殺,而法院也以過失傷害罪而終審該案,恐怕還是有很多人不相信法院判決,因為當時社會上普遍認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事實上當時司法的確是可以被當權者操控
的)。這段歷史,作為戒嚴時期兩大報之一的聯合報應該十分清楚。

從二二八事件開始,乃至戒嚴時代罄竹難書的謀殺、冤獄、迫害(如黑名
單),台灣社會一直沒有能對四十多年的人權迫害展開全面的檢討究責。套句聯合報的話,「是非之心亦向人性發出召喚」,因此,台灣一直有人希望學習南非,組
成一個調查委員會,來將過去的人權迫害的案子全查個清楚,揪出主犯幫兇,不求定罪判刑,只為了對人心人性有個交代。這麼在意張榮財清白的聯合報,應該不會反對
吧?

聯合報提當年事,實在不錯,提醒我們記得當年,在戒嚴時代,誰若敢說總統「夫婦慣說謊話,從他們的口中幾乎已無一句可信之言」,被送
到綠島已算是特別優待、從輕發落。當然,此一時也,彼一時也。過去那麼多人被槍斃,那麼多人蹲苦牢,那麼多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悲劇,終於換來今天我們所享有
的言論與人身自由。時代不一樣了,連過去站在壓迫者那一邊的人,今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地指控他人不義。好不自由!有夠「平等」!

不過,我還是要善意提醒聯合報,最好考慮把社論中「舉世皆知陳氏夫婦慣說謊話,從他們的口中幾乎已無一句可信之言」這句話吞回去。光憑這句
話,陳水扁告貴報誹謗,鐵定告得贏。民事部分求償的價碼,我幫他估了一下,起碼一億元起跳(註:陳水扁若卯起來告媒體,得到的賠償金連他孫子的孫子都享用
不盡)。良心建議(這也算一種惻隱之心的體現吧),請參考。

附帶一提,聯合報社論中的「吳淑珍在二十一年前車禍受傷的那一幕,也曾對『人性』造成強烈衝擊」的措辭有問題。人性是指人的固有質性,是不會被那場車禍的「那一幕」「衝擊」的。此處,不應該用「人性」一詞,用「人心」則較恰當(我們會說「怵目驚心」)。


詞的問題講完了,回到先前提到的「引號」問題。依照教育部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聯合報此篇社論在「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上所加的引號應該屬於第四
種用法,亦即用來標示「特別用意的詞句」。

就一般現代漢文書寫慣例,所謂的「特別用意」可以是指對該詞的意義不確定或有疑問(如「尼斯湖水怪」)、不同意或
否定(例如:他所送的「鑽石」其實是假的)、另有所指或與該語句的約定俗成意義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例如:他的「善意」,我早就領教過了)。

有時候新名詞也會被加上引號,但「惻隱之心」可不算新名詞。另外,在編排打字的時候無法以字形變化標示作者所欲強調的語句時,有些人也會使用引號。不過,聯合報是電腦排版,而且該報也沒窮到沒有粗體字型可用。

照這樣來看,然後排除該社論作者或編者窮極無聊的可能性,我實在好奇,聯合報在「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兩詞上加上引號,是不是想表示此兩詞在該篇社論中所指涉的意義不確定或有疑問?或他們不同意?還是另有所指?奇怪!奇怪!聯合報這篇社論還真是一篇奇文!

假如聯合報未在其社論中把「惻隱之心」與「是非之心」加上用引號呢?再對照一次孟子與聯合報那篇社論,我想,有必要把引號補加上去。因為實在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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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慕容理深
update 10: 2007.01.20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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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文的 10 則留言

  1. 為勇敢出庭的阿珍祈禱

    因國務機要費案出庭的吳淑珍夫人在法院昏厥。
    剛看到阿珍被抬上救護車的畫面,我很擔心,也很不捨,希望她平安無事。

  2. 關懷台灣「第一夫人」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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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海外台灣人聽到總統夫人吳淑珍抱病出庭國務機要費案,

  3. 為第一夫人自製祈福音樂「美麗百合花」

    美麗百合花
    親愛的母親您好嗎 您是美麗百合花
    純潔又善良為了家 您堅忍您有

  4. 慕容理深:
    真是太神奇了!你把聯合匪報的社論分析得這麼透澈,條理分明,再白痴的人,如果還看不懂的話,那就沒救了喔!
    聯合匪報長期顛倒是非的功夫可是第一流的,難怪那些讀書不用大腦的在台中國人和無知台灣人會被唬得一愣一楞……

  5. to 水筆仔阿茵:
    謝謝。
    過去台灣教育讀書重視記誦,不重理解,的確遺害甚巨。

  6. 部落格之旅(1)

    最近上班魂不守舍,因為看到許多部落格非常有見地。
    在嚴肅的話題之外,還有一些有趣的比喻。

  7. 現在還認為總統夫人吳淑珍抱病出庭國務機要費嗎?

  8.  司法系統對吳淑珍已經是很嚴格了。我是醫師,看過幾個暫緩審判的被告,她們都並非病危,只要"體力精神狀況無法承擔審判過程"、或是"精神體力狀況無法適當為自己辯護、捍衛自己權利"審判就可能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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